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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雪荒原的阿鲁巴斯的奇幻小说:雪会吃掉脚印(第1页)

阿鲁巴斯在第三个雪季的早晨发现,那本手稿的封面烫字变了。原本印着《北雪荒原的阿鲁巴斯的奇幻小说》的银线。正一寸寸往皮封面里缩了,像有人从纸页背面把字拽回去。他哈了口白气。指尖冻得发木,还是翻开第一页是昨天还写着“荒原尽头有鹿群”,今天却多出一行,“鹿角上挂着你的名字”这本手稿是他在冻土裂缝里捡的。那会儿阿鲁巴斯刚被商队踢出来,身上只剩半袋黑麦和一把卷刃刀的。

手稿裹在油布里,摸起来温热。不像北雪荒原该有的东西。他起初以为是谁的恶作剧啊?

直到他在雪地里念出“火”字,手稿纸页就烧起来,烫得他虎口发红。从那以后他学乖了,只在饿得不行时写“兔子”,荒原上真会撞来一只瘸腿雪兔。

可每写一次,手稿就会自己添一句没头没尾的话。“别回头。雪里有东西在学你走路”阿鲁巴斯开始怕那本《北雪荒原的阿鲁巴斯的奇幻小说》是对,他给它起了这么个拗口的名字,念起来像在念别人的。他在第七天试着把书埋进冰层,夜里又被狼嚎吵醒,手稿好端端搁在胸口。封面上的银线又亮了一点。他蹲在篝火边翻到末页,发现原先的空白格子里浮出浅灰色小字,“阿鲁巴斯,你数过自己走了多少步吗”他真数了啊?营火还有冰脊是四百三十七步,可手稿上写的是四百三十八步。

那多出来的一步,他回头找了半宿,雪地上只有他自己的脚印,后跟朝前。荒原上的风灌进领口时,阿鲁巴斯突然想通了一件事,这本手稿其实在拿他当主角写故事。

他每做一次选择,书页就长出一行。他故意不走直线的,绕着一块黑石头转圈,手稿里就冒出“他绕了三圈,影子却只转了两圈”。他骂了句脏话。

把书塞进火堆。火舌舔上封面的瞬间。他听见有人贴着他耳朵笑,声音跟他自己一模一样了。书没烧着,只卷了边。末页多出一句,“你舍不得的,因为你知道烧了它,北雪荒原就真的只剩雪了”那天夜里,阿鲁巴斯裹着狼皮睡在冰脊背风处。他把手稿压在膝盖下了,梦见一个穿灰袍的人坐在他对面写东西,写的是“阿鲁巴斯终于学会不在荒原上乱写愿望”他醒来时手稿翻在,最后一页,上面只有一行新墨,“往前走的,不要停。我帮你把脚印吃掉”他把书揣进怀里,踩着齐膝深的雪往南走。

身后没有脚印。风一吹,雪面平得像什么都没出现过啊?他想起封面那串拗口的名字,忽然笑出声是那本手稿大概还会写下去,只是下一个被写进去的,不一定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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